截至7月3日,廣州39個政府部門公布“三公”賬本。其中,廣州城管局“見識最廣”,一年內赴日本、俄羅斯、美國、加拿大、東歐、英國、新加坡、澳門、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十地考察學習。該局2010年共20人出國,平均費用達到5.7萬元每人次。(據7月4日《南方日報》)
很好奇,廣州城管局出國都學到了啥東東?城管是我國獨具特色的行政單位,而在這些國家和地區的行政機構里面,都沒有所謂的城管編制序列。那么,城管一年內遠赴十地,究竟是在考察學習呢,還是打著幌子去旅游呢?
在國內威名遠揚的城管隊伍,被國人譽為戰無不勝的“大殺器”,令攤販聞風喪膽、望風而逃,創下了數不勝數的戰績,網友為之編出許多段子,諸如“給我3000城管,我能收復釣魚島和南海”。如今,城管身兼多個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能,已成為無所不干、無所不能的生力軍,將城市的邊邊角角均納入勢力范圍之內,但凡有個啥事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
可是,這個大而全的城管機構,卻不具備執法的合法性,僅僅是各地方所設立的綜合執法部門,其權力來自于諸多行政部門的讓渡,基本上都屬于吃苦受累、雜亂繁瑣的活。城管的存在乃是城市化發展的過渡性產物,由于現有行政部門職能不清、責任混亂、多頭管理,遇到好處都搶著上,碰到難事就往后縮,造成城市管理失序,執政者急于收拾爛攤子,搞好城市建設,才給了城管得以誕生的機會。
城管在國內暴力十足,惡跡斑斑,已經不遭人待見了,是該好好學習先進經驗,反思下自己的行為。可在外國沒有城管機構,各行政部門只掌握分散的管理權,而非像中國城管這樣集權化。那么,出去考察學習又能夠學到什么,真得讓人想不明白。當然了,如果能把國外文明執法的意識學到,不再動輒老拳相向,也就對得起這114萬元出國費用。要是還能夠學到主動承擔責任的態度,不再把事故責任都推給臨時工,那納稅人就算再多出點錢也行。
城管出國遭到民眾指責、網友吐槽,除了跟城管自身形象不佳有關外,也反映出民眾對公費出國亂象的不滿。城管能不能出國考察學習,不能單純由其自己決定,理應事先公開詳細的出國計劃、行程、目的、費用,做好預算工作,交由地方人大和民眾來評估審核。至于其它部門也是一樣的道理,公費出國花得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理應讓民眾知曉用得是否值得,是否有掛羊頭賣狗肉的勾當,而不是現在這樣的暗箱游戲。(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