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有網友稱江蘇南京一名城管將攤販踩在腳底下,并發布了圖片。南京建鄴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執法人員是協管,不小心失足踩到攤販,涉事者已被處理,并稱攤販持刀劃傷隊員引發了該起糾紛。警方則稱糾紛中無人被刀劃傷。(6月27日人民網)
城管踩攤販,有圖有真相,而城管部門卻給出了與圖片并不同步的“圖外音”。
協管就是臨時工,用臨時工擋責是個老掉牙的把戲,公眾早已厭倦。協管是城管部門的聘用人員,被城管部門委托或授權從事執法活動,執法活動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也要由城管部門承擔。所以說,“執法隊員是協管”是無法為城管遮羞的。
至于城管“失足說”,則更加荒唐可笑。網友從發現城管踩人到拿出手機拍照需要一個過程,網友的動作再快,這個過程也不是瞬間能完成的。這也就意味著,在這個過程中,城管是始終踩著攤販的,否則,網友不能抓拍到這張照片。除非在城管“失足”踩人的那一刻,時間凝固了?或者是城管在刻意配合網友的監督而擺拍?
警方證實,攤販根本就未劃傷城管,城管部門意欲以攤販傷人在先來減輕己方的責任、博得輿論同情的計劃也落空了。這種冥頑的“失言”比“失足”更荒唐,也更讓人焦慮。
不得不承認,各地城管的人員素質在逐步提高,文明執法的意識也在逐步增強,不少地方還進行了一些別出心裁的文明執法創新,而城管要真正做到穩定的文明執法,就必須有面對執法過錯的誠意以及積極問責、反思、糾錯的決心,如果總想為執法瑕疵狡辯開脫,那么,文明執法之路必將坎坎坷坷,障礙重重。 (文/李英鋒 圖/朱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