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開供水成本,不公開成本監審清單,成本中存有貓膩,漲價申請都該“一票否決”。
水價改革,是今年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的“重頭戲”。近期,長沙、廣州、東莞等城市開始陸續上調水價。從“水源地”到“水龍頭”,供應一立方水到底需要花費多少錢?水價成本是否存在“貓膩”?據新華社報道,廣州市水價“監審清單”顯示,一立方水被企業多報成本0.348元,比真實成本2.016元“虛高”了17.26%。政府財政投入、企業吃喝費用、“虛高”管網漏損等費用,都被算進企業供水成本中。
眾所周知,水價要上漲只能有一個合理性前提,那就是企業的供水成本增長。因此,我們常說,水企要想漲價,必須首先公開詳細的成本清單。可事實上,很少有企業這樣做過,公眾不知道供水企業成本幾何。這次,記者終于看到了一份廣州市的水價成本監審清單;而在大多數的城市水務部門,對于成本監審清單,要么拖延推諉,要么涉及“秘密”不宜公開。
一立方水被企業多報成本0.348元,這是一個什么概念?若企業得逞,水價多漲0.348元,按廣州市每年近12億立方的供水量計算,水企一年就能平白無故獲益超過4億元!而且,水價成本“貓膩”越多,水企可要求的漲價幅度就越高,收益就越多。難以想象,那些沒有進行成本監審,或者成本監審只是“走過場”的城市,水價中會含有多少的“水分”?
每次水價調整聽證會,在公眾看來都是“漲價會”,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水價成本的不公開和不合理。所謂“身正不怕影兒斜”,連水價成本監審清單都拒絕公開,誰能相信這樣的水價成本是真實的?廣州能夠公開成本監審清單,固然是一個進步,但是,公眾看見的依然只是被擠出的“水分”,是否還有更多“水分”可擠,誰也不知道。至于其他城市被當做“機密”秘不外宣的水價成本,或許更加“水淋淋”了。
廣州市這份水價成本監審清單告訴了我們一個基本的常識:必須首先公開供水企業的供水成本,通過成本監審擠出其中的“水分”,然后才能作為申請漲價的依據。換言之,不公開供水成本,不公開成本監審清單,價格主管部門就不應該受理漲價申請,更不應該進入聽證程序,而成本監審一旦發現“貓膩”,對漲價申請有必要“一票否決”,不僅本次漲價申請就此作廢,還應計入相關企業的誠信記錄,調查監審機構是否存在腐敗行為。
廣州的水價成本中的“水分”將如何處理,現在還不得而知。但還是希望更多的城市能向廣州學習,通過監審發現水價成本中的“水分”。此外,除了價格主管部門對供水成本的監審外,審計部門也應加強對自來水公司的審計,水價中的“水分”平時也要擠,而不是都等到漲價時。(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