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廣州水價上漲后,不少城中村房東借機漲價,租戶普遍被收每噸4—6元的水價,有的甚至被收每噸10元,租戶們感嘆喝不起水。(6月10日《信息時報》)
我作為房東,說一下1噸水收取10元水價的理由。
一是節約水資源。城市自來水公司漲水價,有一個很好的理由:節約水資源,避免水浪費。我作為一位公民,也響應城市節約用水的號召。當水貴如油之時,誰不節約著用水呢。租戶們用水被收取1噸水10元后也說:“水節約著用。”用價格杠桿來讓人們珍惜水資源,許多城市這么做,我只是借鑒成功經驗。
二是程序合法。水價漲到每噸10元,我們舉行了水價聽證會,4位房東和1位租戶參加,結果房東們都贊成,租戶反對,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表決同意漲價。什么?你說參加聽證會的人沒有代表性?開玩笑,城市相關部門參加水價聽證會的有幾個群眾代表?大多是自來水公司、政府部門的人員。再說,聽證程序中沒有規定參加人員非得是代表呀。
三是買賣自由。雖然說自來水是公共產品,可是現在是市場經濟,哪家城市的自來水公司不是企業。自來水一個勁地漲價,從過去的每噸5角漲到現在2.7元,公共產品變成商品,大家不都接受嗎?既然自來水是商品,為什么我不能賣呢?1噸水賣10元,又不是強買強賣,租戶都是自覺自愿的。有本事,你到城市里租房子,那里的水價便宜,為什么不去呢?表面看,1噸水收10元貴,但是你的房租低呀,總的看還是劃算。假如降水費也行,那我就漲房租,那不一樣嗎?現在房價高,你能接受現實,為什么水價高,你就不能接受現實呢?
青出于藍而勝于藍,城市自來水公司是師父,我是徒弟。水價上漲符合國情,控制水價那是不愛國。(許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