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是第100個國際護士節,聘任制護士已成為山東省護理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維護她們的權益,實現同工同酬,今年山東省將重點探索實施護士崗位設置管理,逐步從按身份管理轉變為按崗位管理。(5月12日《大眾日報》)
突破編制羈絆,取消身份管理,聘任護士和在編護士將同酬,這對諸多“合同工”護士而言,絕對是一個福音。據有關部門統計,山東省現有注冊護士15.56萬人,在部分醫院里,合同護士、臨工護士占到30%以上,她們的薪酬遠低于在編護士,編制內職工與編制外合同工的薪酬差距可達到1~2倍。
正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醫院這種同工不同酬的分配制度,極大地影響了護士的工作情緒,這種情緒反映在工作上就是消極怠工,甚至會迫使有能力的護士離開醫院。試想一位員工如果沒有歸屬感,另謀高就是遲早的事。同時,這種歧視性付薪制度,會在護士之間催生出心態各異的利益團體,這將讓醫院為內部的員工隔膜付出更高的管理成本。
同工同酬,不僅是法律問題,還是事關道德倫理和人權問題。干著無差別的工作,付出同樣的時間,僅僅是因為編制原因,在編和不在編的收入有天壤之別,這實在是違“天道”背情理之舉。
值得強調的是,同工不同酬現象不是醫院“特有”,而是幾乎存在于所有的領域和行業,機關有,事業單位有,企業也有,雖然“平等權”早已寫進了憲法,雖然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就明確規定了同工同酬。在一些機關單位,有公務員、事業編,有參照事業編的,還有合同工、臨時工和借調工。眼花繚亂的身份背后,卻是工資待遇的千差萬別。
有一位朋友在雜志社工作,雖然他能編能寫,是單位里的工作骨干,但薪水低,提拔無望,原因在于他是一個合同工。單位里幾個有事業編制的員工,上班遲來早歸,工作吊兒郎當,工作能力平平庸庸,甚至“吃空餉”,但薪水卻是合同工的兩倍,而且還能率先被提拔任用。
有編制的,是“單位人”,是“自家兒女”;無編制的,就是在此打工的“外人”。“外人”拼死累活行,與“單位人”利益均享、搞同工同酬不行!這種“強盜邏輯”經年流傳,且成為雷打不動的“潛規則”。
德國法學家梅因在《古代法》里寫道:“迄今為止,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在薪酬方面,除了特定領域外,就是要拋開身份標簽,按崗位不同、奉獻多少論薪酬待遇。但遺憾的是,文明在進步,法制在健全,公民意識在覺醒,而同工不同酬卻依舊巋然不動,這是對法律與人權的雙重褻瀆。
同工不同酬是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結合而產生的怪胎。過去實行編制制度,是為了資源配置的合理,而現在卻淪為一些單位部門使用廉價勞動力的借口,這種做法撕裂著社會關系,人為導致分配不公和身份歧視。
山東省將在護士崗位打破編制、實現同工同酬,是一個很好的范例。但是,實現同工同酬,還有多少人的夢想在路上?愿這個范例之“星火”能燎原起來,能有更多的利好制度設計出臺,讓同工同酬不在成為某些社會群體的夢。(惠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