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8日電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公家經營企業獎金風波不斷,相關部門今天(8日)表示,臺灣經濟部門尊重立法機構決定,最快將在2月份收回借支的績效獎金,并計劃研擬方案“切割處理”。
臺灣“立法院”昨天“朝野”黨團協商達成共識,2012年度起,公營事業(含官股銀行)須有盈余才能發放績效獎金,且不得超過1.2個月,而臺電、臺灣“中油”、臺水與臺糖等4家公營企業則是自2011年度起生效。
公營事業的“年終獎金”包含“績效”和“考成”獎金。其中,績效獎金須先排除政策因素結算出盈余后,再經公式核算后發給,上限為2.6個月。由于臺電、臺水、臺灣“中油”及臺糖等均先借支2011年度績效獎金,對此,劉明忠則強調,“經濟部”尊重“立法院”決定,將視公文進度收回借支獎金,最快2月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