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切實加強價格監管,努力穩定重要商品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需要,為建國六十周年慶典營造和諧穩定的價格環境。
通知指出,受國內外市場供求關系變化等多方面因素影響,最近一段時間少數商品價格有所上漲,與信貸高速增長、股市房市價格迅速回升等因素相互疊加,社會通脹預期有所增強。
通知強調,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正確認識當前價格形勢,繼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及時發現可能造成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苗頭性問題。要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調控預案,加強調運,防止出現敏感時期、重點地區、重要品種的結構性短缺,確保市場供應和價格的基本穩定。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在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時,要統籌兼顧、周密安排,審慎出臺調價方案,尤其要避免出現集中提價、提價幅度過大,增加群眾負擔的現象。調整自來水價格的重點是解決在價內足額征收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問題,嚴格控制以補償供水成本為由集中上調自來水價格。加強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監管,在“十一”假期開展多種形式的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優惠、減免措施,不得在國慶節前集中上調門票價格。
通知要求,各地在制定價格調整方案時,要對低收入群體實行價格優惠;價格調整幅度較大的,要配套制定補貼方案。已經建立價格調節基金的地方,要結合價格調整對城鄉低收入群體發放臨時性生活補貼。
通知強調,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采取提醒、告誡、警示等手段,引導經營者合法行使自主定價權,遏制跟風漲價和不合理漲價。重點開展食品、液化氣、游覽參觀點門票、交通運輸、停車收費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囤積液化氣,哄抬液化氣價格,以及價格欺詐、價格串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違法行為,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作用及時處置群眾投訴舉報的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