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 臺灣“央行副總裁”周阿定今天宣布,為進一步滿足臺灣民眾需求,確保人民幣貨源及新鈔供應穩定,降低兌換成本,自7月15日起,臺灣“央行”將開放符合條件的臺金融機構與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簽訂人民幣拋補協議。
周阿定表示,臺灣的新臺幣與人民幣現鈔拋補作業即將開辦。符合資格的臺灣金融機構可與中銀香港簽訂相關協議,以確保人民幣供貨,降低臺灣民眾換匯成本。他估計,未來臺灣金融機構與中銀香港簽訂人民幣現鈔業務協議后,每兌換2萬元人民幣約可節省新臺幣1000元的匯兌成本。依據臺灣“央行”統計,自2008年6月27日開辦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至今,共買入81億人民幣、賣出109億人民幣。
目前臺灣銀行、臺灣兆豐商業銀行已符合臺灣“央行”對于實施新臺幣與人民幣現鈔拋補作業的相關規定,最快15日可向臺灣“央行”遞件申請,獲準后可與中銀香港簽署協議。
7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與中銀香港董事長肖鋼簽署《關于向臺灣提供人民幣現鈔業務的清算協議》,授權中銀香港為臺灣人民幣現鈔業務清算行。根據協議,中銀香港將與臺灣方面許可的臺灣商業銀行的香港分行簽訂人民幣現鈔業務協議,由這些分行作為交易主體,通過其總行向臺灣當地的金融機構提供人民幣現鈔供應與回流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表示,向臺灣地區提供人民幣現鈔清算服務的安排,是根據《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有關要求,經有關各方協商確定的。這一安排將進一步為海峽兩岸人員往來提供便利,也為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和加強兩岸貨幣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礎。(中國臺灣 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