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至8月初,中國保監會連下有關保險資金投資和管理的五個文件,即7月19日《保險資金投資債券暫行辦法》、7月23日《保險資金委托投資管理暫行辦法》、7月25日《關于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7月27日《保險資產配置管理暫行辦法》和8月2日頒布的《保險公司控股股東管理辦法》。
如此密集地出臺有關保險資金投資的政策法規和管理規定,實屬少見。五個文件分別打開了債券市場、不動產和股權投資、資金托管機構、資產配置方式和對保險公司控股股東規范管理領域中的全新窗口,為保險資金投資進一步控制風險、拓寬投資渠道和提升盈利空間提供了政策支持。
縱觀五個文件,其闡釋的監管思想一脈相承,即在控制行業風險的前提下給保險機構最大的投資自主權。比如在《保險資金投資債券暫行辦法》中,保監會按照發行主體,將債券品種分為政府債券、準政府債券和企業(公司)債券三類,并特別增加了混合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等投資品種,使保險資金可投資品種基本覆蓋了現有市場公開發行的債券品種;在《關于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監管層對保險機構投資股權和不動產的條件均進行調整,降低了門檻。如股權投資,取消了上一年度盈利要求,凈資產從不低于10億元降至不低于1億元,償付能力要求從不低于150%降至不低于120%,投資范圍也大大拓寬,投資比例提高了一倍。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五個文件的集中出臺,是保監會在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上邁出的重要步伐,同時也意味著保險資金投資將進入政策紅利時代。
但相關專家同時提醒,渠道放寬和投資環境的進一步寬松,實質上對保險機構的投資能力和風險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僅以股權投資而言,直接股權投資按原規定僅限于與保險相關的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等企業,現在擴大至能源、資源和現代農業、新型商貿流通企業。由于渠道放寬,保險機構參與資本市場的廣度和深度亦將同步提升,風險也必然隨之上升。
“雖然政策已經為保險公司投資打開了窗口,但窗外并非一定是春天。”正如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執行院長郝演蘇所說,如何在規避好風險的前提下,用好政策提供的投資自主性和靈活性,把握時機理性投資,將是下一步擺在所有保險公司面前的現實問題。
事實上,頭腦發熱,一擁而上,結果投資失利的情況,在保險業投資中并非罕見。以最近一次全行業投資熱潮為例,2007年上證綜指從2700點一路飆升至6100多點,牛市之下,保險公司紛紛調整投資策略。比如某大型保險公司將資產配置結構中固定收益投資(債券和定期存款)在總投資中的比例由76%減少到47%,而將股權投資占比從13%提高到25%,逼近保監會規定的上限。不料,2007年10月以后,A股市場突然逆轉,上證綜指從6100多點驟跌至1600多點,結果使保險業巨額權益投資迅速縮水,而上述大型保險公司的權益投資損失慘重。
國際經驗證明,保險公司的投資資產結構不能隨意選擇,更不能隨著資本市場波動而隨機配置。不同的保險公司需要根據自身的盈利能力、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確立穩定的資產配置戰略和投資組合上限,這不僅是保險業務發展的需要,也是保險公司長期投資的基礎。
目前,由于保險業承保競爭趨于白熱化,投資已經成為保險公司發展的倚重,而面對接二連三打開的投資新渠道和新空間,保險資金切不可一擁而上,更應該少一份沖動,多一份理性,才有可能在新一輪投資環境中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