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陽一農民楊某想用大鐵錘砸開銀行ATM機拿錢,沒想到機器沒砸開,還被警報器嚇跑。幾錘子下去,最終楊某錢分文未得,卻把自己砸進了監獄。
31歲的楊某是濟陽縣農民,家里原本有幾畝地,可是楊某不滿足于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的踏實生活,總想著能不勞而獲。楊某所住的街上有一家農村信用社,每天看著別人在銀行里取錢存錢,日子一久,楊某動了搶銀行的念頭。
經過觀察,楊某發現銀行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往ATM機里放錢,每天下午5點銀行就關門,晚上ATM機無人看管,是作案的好時機。之前楊某曾在電視上看過有人通過安裝攝像頭竊取他人銀行卡密碼然后復制他人銀行卡的做法,但大多是團伙作案,還有一定技術難度,楊某認為,用武力可以解決的問題不必再費腦子,直接砸開ATM機就可以取錢,即使警報器響了,等警察趕到還有一段時間。
2011年7月5日晚,楊某駕駛摩托車到信用社附近等候,趁周圍無人,用攜帶的一個大鐵錘開始猛砸ATM機。楊某原本以為自己年輕力壯,再怎么結實的機器用鐵錘使勁砸幾下就能砸開,真正實施后才發現并非如自己所想。剛砸了一下刺耳的警鈴就響了起來,深夜報警聲顯得格外刺耳,楊某又掄了幾下鐵錘,發現自動取款機還是無法砸開,楊某害怕再砸下去村民就會被吵醒,便帶著鐵錘慌忙消失在夜幕中。第二天,農信社花了一萬三千元將被砸壞的ATM機修好.接到報案后,公安機關立即立案偵查。楊某的整個作案過程都被ATM機上的監控給錄了下來。楊某很快被抓獲歸案,警方從楊某家中起獲了作案用的大鐵錘等。
在進一步審訊過程中,楊某還交代了自己砸機器當晚和三天前,曾兩次騎摩托車用木棍將路人砸昏搶錢包的犯罪事實。經查證,兩次搶劫涉案價值不足千元,兩名被搶劫的被害人都被楊某打成了輕傷住院治療,性質十分惡劣。
濟陽縣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兩次駕駛摩托車持木棍搶劫路人并持鐵錘砸壞農村信用社ATM機,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對楊某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