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險公司保險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客戶保費,在被解聘之后還打著保險公司的幌子騙取被害人保險金。近日,通州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和詐騙罪對其判處刑罰。
經查,謝某在擔任平安人壽保險公司的保險員期間,利用工作中直接接觸客戶的身份信息和銀行賬戶的機會,私自將保險公司打入客戶王女士賬戶的19500元取走。同時,她還以辦理分期領取業務、辦理退保業務的方式侵占幾名客戶的退保金和續期保費等共計4萬余元。此外,在考核不合格被保險公司解聘之后,謝某繼續以保險員的身份騙取兩名客戶的保費和退保金18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