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了信用卡套現的“商機”,倆舍友注冊公司設置POS機,專門辦理信用卡套現的“業務”,兩年利用8臺POS機套現交易達500余萬元,兩人共牟利10余萬元。
一個月前,市南公安分局八大峽派出所民警得到線索,轄區內某建材公司可能涉嫌信用卡套現。民警調查發現,該公司的注冊人姓劉,劉某和妻子暫住在啤酒城附近的一座居民樓里,每天不少人進進出出,公司每天的交易次數頻繁,數額巨大,與實際經營狀況并不符合。經調查掌握劉某涉嫌信用卡套現的證據后,25日,民警在劉某的住所將他抓獲,查獲了劉某放在家中的4臺POS機,順藤摸瓜抓獲了劉某的同伙朱某。
“當時沖進劉某家抓捕時,劉某正在焚燒藏在家里的幾臺POS機。”辦案民警告訴記者。27日,記者在八大峽派出所見到了嫌疑人劉某和朱某。朱某告訴記者,他以前在一家保險公司工作,在一次租房子時認識了劉某,“當時我倆合租了一套房子,后來他提議利用POS機刷卡弄點錢花,我就同意跟他一起干。”朱某稱。2010年,劉某分別以自己和妻子的名義注冊了公司,設置了8臺POS機,然后和朱某合作,開始利用信用卡套現。
辦案民警介紹,劉某和朱某倆人找來一些無法直接從銀行貸款的“客戶”在公司的POS機上刷卡,將錢轉到公司賬戶上,然后再將錢從銀行取出來,收取1.5%到2%的手續費后將剩下的錢交給套現人。通過這樣的方式,持卡人可用虛構交易拿到錢,而劉某和朱某則可從中獲得手續費。
很快,一傳十,十傳百,劉某的公司“客戶”越來越多,“從2010年至被查獲前,劉某和朱某兩人利用這8臺POS機套現交易達500余萬元,兩人共牟利10余萬元。”辦案民警介紹。
目前,劉某和朱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