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使出殺手锏——兩次或以上銷售誤導的險企將被立即取消執業資格。
5月16日,保監會發布了《人身保險業務經營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這意味著保險行業經營管理指南首次出爐。
一直以來,銀保業務一直是爭議頗多的領域。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委托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應當由保險公司總公司和商業銀行總行統一簽訂代理協議。
保監會明確: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以下級分支機構不得與銀行簽訂代理協議;保險公司不得委托沒有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的商業銀行網點開展代理保險業務。
記者注意到,此次意見稿的亮點就是加強對保險銷售人員的后續管理,完善退出機制。即:同一銷售人員被保監會、其他外部機構或保險機構查實存在兩次或以上銷售誤導的,保險公司應立即停止委托其開展業務,取消其執業資格。
由于銷售誤導被保險公司清退的,應當在保險行業協會網站公布其姓名及資格證書編號,其他保險公司也不得為其辦理執業資格,委托其開展業務。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傭金比例過高也是被詬病的頑疾。
對此,保監會要求:除短期人身保險業務和一次性交付的長期人身保險業務外,傭金應采用分期形式支付。保單貸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現金價值,貸款利率應當參照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公司自身資金成本及風險管控能力確定,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六個月。保險公司不得向投保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單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