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昌4月18日電(記者林艷興)江西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建設良好金融生態環境的若干試行意見》,著力打造一流金融生態環境,其中規定將加大農村金融體系建設支持力度。鼓勵支持有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
意見規定,對農村信用社成功改制為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的,自籌建批文下發之日起,享受來贛新設分支機構的優惠政策。對各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新設分支機構的,享受來贛新設分支機構的優惠政策。
意見規定,積極推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創新試點工作,在落實好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由當地財政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江西將加大機構延伸服務支持力度。支持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商行異地設立分支行,實現城商行在總行所在地縣域的全面覆蓋。對新入駐的金融分支機構,各級政府均可列入招商引資項目范圍享受當地優惠政策。
江西將繼續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鼓勵各地尤其是稅收受益地政府出臺扶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小額貸款公司轉制改造,對三年內依法合規經營、業績優良、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小額貸款公司,優先支持幫助其改制為村鎮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