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貸款受益者的名單上,不難看出小額貸款對農民十分重要。他們對資金的需求似乎微不足道,只要能夠用來買種子、買化肥、開家小商店、養幾頭豬即可。但是,這些錢對于農民來講,就仿佛是灶臺下面的柴火,有了它就能讓生活好起來。
不可否認,由于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不夠健全,在很長一段時間里農民的這種資金需求并沒有得到有效的滿足。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在農村興辦金融機構的門檻被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所具有的廣闊空間逐漸被人們所重視,各類金融機構開始在農村這片土地上生根開花。這一切,都為小額貸款的快速發展提供了可能。
實際上,小額貸款發展緩慢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貸款擔保難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因為金融機構畢竟不是福利機構,他們為了能夠得到可持續性發展,必須謀求一定的盈利空間。為此,在小額貸款的發放過程中,他們不得不考慮如何保障資金的安全。
拿什么為貸款提供擔保?同樣,這對農民來講也是一道難題。其實,農民是最守信用的,不過完全靠信用貸款,農民得到的資金有限;而按照原有的貸款規則,沒有有效的擔保,貸款又很難發放。解決這種兩難的狀況,關鍵還在于制度創新。
我們高興地看到,針對小額貸款的抵押物不足和抵押范圍狹窄的問題,各地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地方經濟特點,擴展抵押擔保物的范圍,積極推行應收賬款、倉單、林權、漁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等權利抵(質)押方式,突破了小額信貸抵押瓶頸。同時,推動建立政府有關部門、農業龍頭企業、農戶、擔保公司、保險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幾方或多方參與的信貸聯保模式,有效規避了信貸風險。
創新是金融業不斷前進的動力。與一些市場發達國家的過度金融創新不同,我們的金融創新才剛剛起步,還遠遠不能滿足市場的需求,尚需發揮金融機構在金融產品方面的創新活力。特別是對農民群體的金融服務,要通過精確計算風險與成本,合理對貸款進行定價,在保證金融機構取得預期利潤的前提下,為農民提供更多的新型信用融資產品。
從這個意義上講,小額貸款的未來有著很大的發展空間,需要金融機構以創新的精神不斷去拓展。(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