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外事部門在新加坡追討對巴布亞新幾內亞“金援弊案”遭侵吞款項案昨日再度開庭,被告金紀玖的律師李文光首度出庭,以抗辯書試圖證明錢屬金紀玖等人所有;但臺外事部門委任律師呂俊昭則指抗辯書部分內容不恰當,應予撤銷。在兩造交鋒、僵持下,法官決定22日裁定抗辯書有爭議的內容是否撤銷。
臺當局外事部門前主管黃志芳在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的引薦下,通過金紀玖、吳思材二人,希望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判“建交”事宜,并在未按正常程序下,將2980萬美元存入金、吳二人在新加坡華僑銀行開設的聯名戶頭內。
臺當局外事部門在發現巴布亞新幾內亞根本無意與臺當局“建交”之下,于2006年底決定終止談判,并要求金、吳返還巨款,但遭拒絕,且賬戶內的存款已經被提領轉到其它戶頭。臺外事部門在臺新當局上臺前,發現這起事件可能遭到追究,才緊急于今年4月委托呂俊昭律師事務所遞狀控告金、吳二人,希望追回款項。
報道稱,金紀玖的律師李文光日前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遞交抗辯書,意圖證明先前存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2980萬美元,已由金紀玖和另一名中間人吳思材從事所謂的“外交工作”,不應歸還。
臺外事部門委任的律師呂俊昭在出庭后向媒體表示,他當庭指陳,抗辯書的某些內容在法律程序中,不應該在抗辯書內,法院應把這個部分勾銷,也就是撤銷這部分的內容,因此他就此部分提出申請。
李文光則指出,訴方主要質疑抗辯書部分內容涉及文件沒有英文翻譯而提出撤銷申請,他會想辦法把這些文件翻譯成英文。至于行蹤成謎的金紀玖人在何方?李文光表示,他并未直接與金紀玖聯系,而是通過美國的一名律師接下此案,因此他不清楚金紀玖的下落。
在兩造對抗辯書部分內容是否撤銷引起爭執、僵持之下,法官裁定,將于22日裁定。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宣布,將于11月26日再次召開準備庭。
呂俊昭表示,有關控告金紀玖、吳思材的訴狀等法庭文件遞送給吳思材的法律程序,仍尚未完成;他將設法另辟管道,盡速完成將訴狀等法庭文件遞交給吳思材的法定程序。(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