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審計部門主管林慶隆今天在臺“立法院”表示,前陳水扁當局對巴布亞新幾內亞“金援弊案”的執行過程有重大財務違失,已報請監察部門處理,此案相關款項在審計上沒有同意核銷;面對“立委”詢問該案10億(新臺幣,下同)款項是否通通不能認帳,林慶隆回答“對”。
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邀請臺審計部門報告業務概況,林慶隆接受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質詢及媒體訪問時,作以上表示。
報道稱,林慶隆答詢時指出,臺審計部門往年查核臺外事部門機密預算執行情況,確實發現有部分單據雖經過內部審核,但沒有符合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的規定,經通知,臺外事部門會再完成補正的手續,若不補正將會減列。在2007年度的臺外事部門機密預算,經審核結果,共減列1.42億元。
賴士葆詢問,“金援弊案”的10億元是否追回?林慶隆指出,“金援弊案”的整個執行過程有重大財務違失,依照審計相關規定,已報請監察部門專案處理,目前調查中。賴士葆追問,10億元通通不能認帳是吧?林慶隆回答,“對”。
林慶隆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金援弊案”原來墊付款項部分,本來是保留,但因臺審計部門認定不符合保留要件,沒有同意保留;保留款10億元共減列9.8億元,這筆款項由臺外事部門決定是否追回,據他了解,臺財政部門已通知外事部門處理。
2006年8、9月間,前陳水扁當局“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計劃通過中間人吳思材、金紀玖推動臺當局和巴布亞新幾內亞“建交”事宜,邱義仁指示臺外事部門匯款,臺外事部門違反正常作業流程,在尚未“建交”情形下,撥款2980萬美元匯入吳思材、金紀玖兩人開設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賬戶。
但臺當局和巴布亞新幾內亞事后并未“建交”,巴布亞新幾內亞官方更否認有意與臺當局“建交”,在前臺外事部門主管黃志芳向吳、金二人追討款項不成后,終于在民進黨當局下臺前夕,于今年4月委托呂俊昭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金、吳二人返還款項。(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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