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19日消息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四大案,19日下午傳訊吳淑珍、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對質,厘清吳淑珍有無將公務機要費公款私用;陳鎮慧當庭一一反駁吳淑珍。
庭訊先由檢察官延續17日未完成的程序,詰問陳鎮慧。但因陳鎮慧的詰問時間太長,審判長蔡守訓請馬永成離開,擇期再傳。
陳鎮慧稱陳水扁臨時要求做“機密外交”賬目明細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鎮慧證稱,去年5月20日他們搬至現在的陳水扁辦公室后,陳水扁才請她繕打一些公務機要費用于“機密外交”的明細。
陳鎮慧庭訊時證稱,她隨身碟內有一個關于“機密外交”的檔案,是去年5月20日搬到現在的陳水扁辦公室后,陳水扁指示她繕打C案、W案等“機密外交”經費使用,以及捐款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等支出明細,陳水扁要她打的部分,都不是她原先制作的流水帳內容,而就她所知,除自己外,應沒有其它人也須負責保管公務機要費機密費。
陳鎮慧坦承在陳水扁幕僚指示下作偽證
報道稱,陳鎮慧答復審判長蔡守訓時坦承,2006年間她在當時的查黑中心曾指認部分發票是前陳水扁辦公室機要室曾天賜提供,但其實都是吳淑珍提供的,此外,當時她說部分未用完的公務機要費都交給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的供詞,也不是事實。
陳鎮慧說,當時她感覺經費運用好像是秘密,而當時每次去完查黑中心,都要跟林德訓報告,因此才會在林德訓指示下,在查黑中心做不實供述,說把錢撥到所謂的“機密外交”南線專案;后來她在臺特偵組偵訊時,說的才全是實話。
陳鎮慧稱吳淑珍曾修改犒賞清冊
至于公務機要費案中不實犒賞清冊部分,陳鎮慧表示,她訂出犒賞清冊后,拿給吳淑珍看,吳淑珍還修改過前“官邸”工作人員施麗云部分的犒賞金額,但她當時并不知道后來犒賞金不會發出去。
陳鎮慧:匯款陳致中手續費由公務機要費支應
陳鎮慧今天出庭表示陳水扁家從沒拿私款給過她,她不可能公私帳不分;而吳淑珍要她匯款給其子陳致中,匯款手續費均由公務機要費支應,吳淑珍看過公務機要費明細應知情。
吳淑珍對此則表示,她不知道匯款手續費是以公務機要費支出,因為一般匯款手續費都直接從賬戶中扣除;但陳鎮慧也說,吳淑珍會拿美金現鈔給她,要她匯款出去,那時候就沒辦法從賬戶扣除手續費,只能以公務機要費中支出。
陳鎮慧當庭泣訴稱曾絕望
陳鎮慧今天出庭表示,當初遭羈押時曾感人生絕望,陳鎮慧當庭哭著說,去年她剛被羈押禁見時,真的覺得很絕望,不知道人生怎會走到這步,“一直在想,如果我要死的話,要一次就死”,直到后來檢察官又繼續提訊她,心情才開始比較能接受。
陳鎮慧說,當特偵組有1名檢察事務官是教會姐妹,與她分享圣經,她反復想過以后,認為應該誠實面對一切。談話過程中,事務官也沒有指示她應怎么回答。
陳鎮慧講到一半時,吳淑珍原本在旁聆聽,但卻無預警突然退出法庭,蔡守訓連忙請法警了解狀況,吳淑珍也在5分鐘后重新回到法庭內,并無異狀。
陳鎮慧稱檢方無不法取供
此外,陳水扁的律師團主攻扁案偵訊光盤瑕疵,曾質疑特偵組偵訊陳鎮慧時刻意消音,也沒讓律師陪同,陳鎮慧還在偵訊期間哭泣,疑以遭檢察官挑撥讓陳鎮慧認罪;法官問陳鎮慧在特偵組供出一切,是否為檢察官以不法方式取供。
陳鎮慧表示,去年11月20日接受特偵組訊問時,是她自己要求單獨與檢察官談話,認為雖然跟隨“老板”(指陳水扁)20多年,但收押期間想了很多,覺得這樣的事情,還是應誠實面對,她告訴檢察官的內容全出于心甘情愿,“我覺得還是說實話的好”。
陳鎮慧反駁吳淑珍說法 稱奉命搬錢
陳鎮慧今天出庭表示,公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會搬進“官邸”,是吳淑珍授意才會這么做;陳鎮慧否認前陳水扁辦公室的保險箱裝不下公務機要費,因為陳水扁辦公室的保險箱比“官邸”的大。
吳淑珍17日庭訊時表示,有時陳鎮慧因為當時陳水扁辦公室的保險箱放不下領出的公務機要費機密費時,才會拿一部分錢到“官邸”保險箱寄放。
陳鎮慧今天證稱,只有吳淑珍跟她說要拿錢到“官邸”時,她才會拿,她在陳水扁辦公室保管機密費的保險箱不會放不下,“我的(保險箱)比吳淑珍家的大”。
陳鎮慧表示,因曾幫吳淑珍放過200萬元進去,因此看過吳淑珍的保險箱,內容量就與一般計算機屏幕差不多大小,但稍微深一些,內部確有分上下層,里面除有錢外,也有一些小盒子,以及她拿給吳淑珍每月的公務機要費明細表。
陳鎮慧稱自己記帳清楚 對吳淑珍說法失望
對于吳淑珍接受偵訊時說,她會拿零用金給陳鎮慧做為支付陳水扁家私用,并指是因陳鎮慧便宜行事,才導致公私款不分,陳鎮慧也提出辯駁。
陳鎮慧說,在她保管公務機要費機密費期間,陳水扁家與陳水扁辦公室主任從沒寄放零用金給她,自己記帳很清楚,吳淑珍對錢也很仔細,如果自己工作態度真如吳淑珍所說,“吳淑珍也不可能用我20幾年”,她對吳淑珍的說法表示失望。
陳水扁家四大案關于吳淑珍部分,合議庭將于31日再開庭,當天要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長馮瑞麟、時任陳水扁辦公室會計人員邱瓊賢2人,與吳淑珍對質。(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