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
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南京市政協主席 繆合林
最近,胡錦濤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提出了新形勢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總體思路和重點任務,是做好新時期社會管理工作的“指南針”。
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市場化、國際化交織的戰略機遇期和矛盾凸顯期,這對社會管理提出了新需求、新挑戰。一是工業化社會帶來新挑戰,如失業問題、勞資矛盾突出,像去年富士康的“十二跳”、農民工開胸驗肺等問題時有發生。二是城市化社會帶來新挑戰,城市貧民區、“三無”農民、房屋拆遷等問題困擾著我們。三是風險型社會帶來新挑戰,4.2億網民力量,催生了公民集體行動的增加。四是多樣性社會帶來新挑戰,導致社會熱點問題不斷產生,考驗著政府社會管理能力。
面對這些挑戰,社會管理存在三個不適應:一是理念相對滯后。存在著“錢、管、糊”的觀念,“錢”就是認為GDP上去了,花錢可以買平安。“管”就是存在思維方式上的管制性、管理方式上的定制性、管理手段上的強制性,認為只有強化管理,才能保證天下太平。“糊”就是認為不出事是本事,能擺平是水平,不按社會管理的規律辦事。
二是體制機制陳舊。多頭管理與管理真空、手段單一與濫用權力、行政傲慢與行政無能并存,基層政府在社會管理中往往辦事無“腿”、說話無“嘴”、調控無“手”、執法無“權”,因而造成管理無效。三是社會參與不夠。我國民間組織數量少、規模小,從每萬人擁有量來看,日本97個,美國52個,我國僅為2.7個,造成社會管理的社會參與度不高。
建議從五個方面加強和完善社會管理:一、強化政府在社會管理中的公共服務職能。要改變重管理、輕服務,重GDP、輕社會建設的觀念;要堅持“不與民爭利”,優化、強化公共財政對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力爭“十二五”期間公共財政的投入力度接近中等發達國家水平;要吸引社會資本、民間資本甚至國際資本進入公共服務領域,實現公共服務的社會化和市場化;要提高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建議中央政府制定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對各地提供指導,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改變多頭管理局面,建立綜合協調機構,形成社會管理的工作合力。
二、推動社會管理模式扁平化。要適應社會結構的轉型,改變垂直管理模式,推動管理的扁平化,做到橫向到邊;要建立社會管理的緩沖帶,使群眾的不滿情緒在緩沖區得到充分排解,避免造成群眾與政府的直接對立;要推進以城鄉社區為主要載體的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按照地域相近、規模適度、有利于整合公共資源的原則,穩步推進鎮村體制向街道社區體制轉變,逐步建立現代新型社區。
三、大力發展服務性和公益性社會組織。要通過有序敞開“大門”,規范準入“門檻”,“放開一大片,限制一小部分”,即放開服務類和公益類社會組織,制定各項扶持政策,制定有關法規,讓他們在法律框架內配合政府提供更多的社會服務;限制有可能造成不良政治影響社會組織的發展,保證社會穩定。要實現政府部門職能向社會組織的轉移,通過政府的“瘦身”放權,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應有作用。
四、強化社會輿情的收集與處置能力。在各級地方政府設置輿情綜合管理和協調機構,加強對輿情的收集分析;完善輿情收集手段與方式,在基層增設信息收集點,對輿情進行動態收集,并根據輿情烈度分層級及時報送。
五、發揮政協在加強社會管理中的作用。要根據社會結構、階層結構的變化,及時調整界別設置,使各界群眾都能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要進一步完善政協委員的遴選制度和委員結構,使其具有更加廣泛的群眾基礎,真正代表和反映所在界別的利益訴求;要把政協工作向基層延伸,充分反映基層群眾的意愿和呼聲,在社會管理中起到“預警器”和“安全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