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拉薩5月8日電(記者葉輝、尕瑪多吉)拉薩市恢復生產促進發展領導小組近日公布對拉薩“3·14”事件房租補貼的公告,對商戶房屋出租金的第一年補貼高達90%。
據拉薩市恢復生產促進發展領導小組負責人介紹,生產經營用房租金補助標準為:2008年3月至12月為90%;2009年為70%;2010年為50%。
拉薩市受損商戶生產經營用房租金補貼工作將分為三個小組開展工作,同時對已公示的受損商戶每月定期到拉薩市受損商戶生產經營用房租金補貼工作組指定的領取生產經營用房租金補補助。
位于北京東路興康食品經營部的老板馬麻二力告訴記者:“我馬上就要拿到房租的補貼了,他們給我核定的是每個月5550元房租。如果按照這樣的補貼辦法,3年的時間年我就能拿到近13萬的房租補貼,足以挽回這次的損失了。”
據了解,此次生產經營用房租金補貼標準以受損商戶在2008年3月10日以前在稅務部門備案合同中確定的租金數額為基準。拉薩市受損商戶生產經營用房租金補貼工作組對具有享受此政策資格的受損商戶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