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聯合通告》,現對以下犯罪嫌疑人進行通緝: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
2008年4月11日
以下人員涉嫌參與打砸搶燒等違法犯罪活動。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線索,對提供線索者一經查實,將給予兩萬元人民幣的獎勵,并對提供線索者給予保密。
舉報電話:0891―6311189 6324422 或撥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