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喇嘛目前在美國的訪問名義上是“宗教之旅”,但其出訪目的并不那么單純。巧舌如簧的達賴試圖再次騙取西方人的同情心,但不管怎么狡辯,都掩蓋不了他一直在追求的“政治夢想”。
要做宗教上的“皇帝”
1997年5月25日,達賴宣稱:“教皇保羅為首的基督教中心設在羅馬,已成為全世界所有基督教的領導機構。達賴喇嘛的組織可以設在拉薩,領導全世界佛教徒或大乘佛教信徒。”難道達賴真的只想做一個佛教“教主”嗎?事實并非如此,宗教既是達賴謀求“教皇”的終極“夢想”,更是他從事分裂活動的外衣。
西藏和平解放后,達賴曾任國家領導人,然而他不思報恩,反而利用黨和人民的信任,煽動人民群眾的宗教感情,教唆信徒反對中央政府。
達賴把境內寺院作為分裂活動的“基地”,煽動僧尼的宗教狂熱,指令僧尼發動人民群眾起來鬧事,制造一系列打砸搶燒暴力犯罪活動。據統計,自1989年中央政府同意達賴派參觀團訪藏以來,有數百名境外活佛被授意潛入藏區,深入到寺廟進行宣傳鼓動,伺機煽動鬧事。達賴還根據一些僧尼提供的所謂“證據”,擅自認定境內100名轉世活佛,影響十分惡劣。
想當政治上的“元首”
達賴清楚,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他卻不顧歷史事實,企圖實現其“國家元首”之夢。
達賴1963年批準了“西藏國憲法”。“憲法”規定:“達賴喇嘛任國家元首”;原藏軍的軍旗“雪山獅子旗”為“西藏獨立國國旗”;“西藏流亡政府”、“人代會”、“司法”作為“西藏國”“三權”分治的象征,受制于達賴喇嘛。“憲法”還確定了“國歌”和“國徽”。
達賴喇嘛追求的是“大西藏”的統治權。所謂的“大西藏”包括現在的西藏自治區和青海省全部地區、新疆的1/5地區、甘肅的2/3地區、四川的2/3地區以及云南的一半,面積約占目前中國總面積的1/4。達賴喇嘛要求在這一地理范圍內,實行高度自治,其目的在于改變中國對西藏和其他藏區的主權地位。
1989年到1991年,達賴認為實現“西藏獨立”指日可待。他頻繁出訪世界各國,游說各國政要。他甚至揚言:“5至10年內,西藏會發生東歐那樣的變化。”達賴的言行鼓舞了境內外分裂主義分子,制造了一系列旨在謀求“西藏獨立”的分裂活動。
要做文化上的“獨裁者”
達賴一直攻擊中央政府毀滅西藏文化,鼓吹自己是西藏文化的保護者。他宣稱:“從民族、語言、文字、宗教等方面,可以證明我們藏族是一個自治、自由的完全獨立國家。”
為保持西藏文化的“獨特性”,達賴反對漢人向藏區移民,以防止藏人被同化。他還要求藏人穿藏裝、說藏語、寫藏文,以確保藏人特點。
其實,達賴所謂的“獨特西藏文化”就是舊西藏政教合一的社會制度。而保護西藏的宗教、文化和語言特征,就是要保護達賴原有的“崇高”地位。達賴不僅要在文化上成為“獨裁者”,而且要借文化問題否定中國對西藏的主權。 (作者為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本報特約記者/楊軍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