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信用成為每個人的“社會通行證”
唯有織好誠信之網,真正“讓失信人寸步難行”,才能形成治理失信行為的合力,讓心存僥幸者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
近日,兩則處罰“不良行為”的新聞引人關注。一則是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老賴”們或將在禁乘飛機、列車軟臥的基礎上,被要求限乘高鐵,限制動車和輪船的一定等級座位。另一則,是針對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游客大鬧亞航”事件,國家旅游局表示將把相關游客的行為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孔子說:“人無信不立。”信用是維系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的重要紐帶,失信不僅會增加社會運行成本,還可能引發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從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為到食品行業里的假牛肉、毒奶粉;從學術領域里的假論文、假文憑,到官場上的假數字、假政績……不少人首先想到的解決方案就是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為治理失信行為,很多地方可以說是不遺余力。比如,今年6月,山東省煙臺市法院就第一次在全市范圍內集中曝光了268名“老賴”的信息,包括姓名、單位及執行標的等。然而,很多時候,由于對“老賴”的信用懲戒主體,還是限于某個獨立的部門或機構,懲戒的范圍也是限于一個市或一個省的區域范圍內,懲戒舉措很容易被一些“老賴”惡意規避,所產生的懲戒效果,往往差強人意。
信用懲戒的力度不夠,不能讓失信者付出難以承受到的代價,懲戒也就缺乏殺傷力。如果對“老賴”僅僅是曝光了之,對“大鬧飛機”的乘客只是罰點款,就有可能產生“破窗效應”,該賴的時候還會賴,想鬧的時候還會鬧。而要打掉失信者的念想,根除他們的僥幸心理,需要打通各個信用“孤島”——打通銀行、個人、企業、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之間的界限,以及地域限制,織一張信用“天網”,不留死角,沒有遺漏。
在德國,有一位中國留學生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后,一連找了20多家大公司都被拒絕。他自認為憑自己的博士文憑和優異成績,找一家小公司應該沒什么問題,但最終小公司也拒絕了他。原因是,這位留學生在德國留學期間乘坐公共汽車,曾經逃過三次票,被記入了信用記錄。
如果一個人被納入不良信用記錄,當他去求職、買保險、開公司、購物……這一污點都如影隨形,使其面臨四面楚歌的境地,他還敢無所顧慮地去刺破社會底線嗎?唯有織好誠信之網,真正“讓失信人寸步難行”,才能形成治理失信行為的合力,讓心存僥幸者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
要真正做到這一點,需要完善的制度設計,實現制度支撐。今年3月15日,我國首部征信業相關法規《征信業管理條例》開始實施。《條例》提出將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各類社會信用,有望得到規范管理,成為個人和企業的另一張“身份證”。
當下,社會進入轉型期、增長進入換擋期、改革進入攻堅期,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是降低經濟社會發展成本和發展風險的重要途徑。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弘揚誠信文化,提速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讓信用成為每一個人的“社會通行證”。
[ 責任編輯: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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