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學者認為,謝長廷提“兩個憲法”不應該是兩岸“主權斷裂”。圖為謝長廷出席民進黨“中國事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后接受媒體訪問。 圖片來源:香港“中評社”
民進黨的天王之一謝長廷提出所謂“憲法各表”該怎么理解?與他以前提出的“憲法一中”與“憲法共識”有什么區別?中國社科院臺研所資深研究員王建民12在大陸《海峽導報》發表評論文章稱,提“兩個憲法”不應該是兩岸“主權斷裂”,,“兩個憲法”在主權與領土問題上是一致的,在法理上均包含了臺灣與大陸在內。全文如下:
“憲法各表”是謝長廷對兩岸關系發展的重要政治論述,也是這次香港研討會的主要討論議題。
謝長廷及其追隨者“憲法各表”的主要論述是:兩岸“兩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治理臺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治理大陸,兩岸對等,互不隸屬,但依“憲法”有特殊關系。謝提出的“憲法各表”論述,在綠營內部是一種積極、務實的做法,值得肯定。比起民進黨或綠營人士不尊重“憲法”、玩弄“憲法”甚至“違憲”言行要進步許多。
但這一論述仍存在很大問題。首先“憲法各表”與謝長廷以前提出的“憲法一中”與“憲法共識”相比,倒退了。“憲法一中”是準確的表述與論述,有兩岸主權的連接與兩岸共屬一中的思想。“憲法共識”較“憲法一中”有所倒退,“憲法各表”較“憲法共識”又有所倒退。“各表”與“共識”差別是很大的,“共識”是認為兩岸對一個中國有相同的認識,盡管在論述上有所模糊。“各表”則沒有了共識,成為各說各話,各有各的認定與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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