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11日消息 針對我國海洋漁業產業可持續發展問題,民革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提交提案,建議加快轉變傳統海洋漁業生產方式,逐步改變粗放型生產與間歇式保護模式,研究實施基于自然維護和循環的海洋生態漁業發展對策,實現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的藍色經濟。
提案建議,要構建和發展海洋生態漁業,推行潔水型海洋環保養殖模式。應借助“以魚治水”和“以魚養水”的海洋自然機能,科學開展近海漁業資源的增殖放流,變“靜態保護”為“動態養護”;實施大規模深海或移動網箱養殖,加快海洋捕撈向生態養殖的轉型;發展遠洋捕撈、濱海旅游和休閑漁業,保障和提升海洋生物自然循環的生態平衡能力。
其次,建議建立“生態漁業資源保護區”,并在魚類產卵洄游必經海域建立長期的“禁漁區”。提案指出,通過配合休漁期和禁漁區的設立,促進漁業資源的恢復與生態平衡。
提案建議指出,應強制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按照當地生活水平,為休漁期漁民發放休漁期的固定生活補助。組織安排相關勞動力參加短期技能培訓。同時嚴格漁船許可管理,全面整頓捕撈漁船,明確休漁期違法行為處罰措施。
提案最后指出,要發展遠洋漁業,優化我國漁業結構,并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與合作,加速傳統漁業向現代漁業的轉變。具體可通過加大對遠洋漁業在政策和資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并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股份合作等形式,參與遠洋漁業發展;調整產業結構,重點發展深水及海洋農牧化、無公害養殖技術,遠洋捕撈及精深加工與綜合利用技術,促進帶動海洋生物制品、醫藥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形成現代漁業產業體系。(中國臺灣網記者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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