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勛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臺“陸委會”正就“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21條規劃檢討,研議讓取得臺灣身份證明的大陸配偶從事公教庶務性的一般雇傭工作。
劉德勛說,在某些個案上,一些已拿到臺灣身份證明的大陸配偶不能從事涉及公務員體系的工作,但有些部門的工友、技工、臨時人員等任職不在體系編制內,可以有些空間。(中國臺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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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李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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