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兩岸警方攜手打擊犯罪,臺灣刑事警察局今天(11日)從大陸遣返兩名臺籍通緝犯。
臺警政部門刑事警察局指出,黃姓男子涉嫌在大陸福建廈門地區設立詐騙機房,并伙同在臺嫌疑人組成數個詐欺集團,以欠賭債、家人車禍等名義詐騙臺灣民眾,初步清查有50多人受騙。吳姓男子在2005年7月、9月、10月分別因詐欺罪遭臺北士林地檢署通緝、因強盜罪遭基隆地檢署通緝、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板橋地檢署通緝。
臺刑事警察局與大陸警方聯系后,今天分別將吳男、黃男遣返歸案。刑事警察局并再次重申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決心與信念,未來將陸續依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精神和大陸合作。(中國臺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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