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安機關查明臺灣居民胡其揚稱在大陸被搶劫傷害系自傷自殘,臺灣警方28日表示,胡姓男子在案發前曾在臺投保約新臺幣3100萬元,保險公司請求調查,胡已到“刑事局”說明案情。
臺灣“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楊源明向記者表示,案發后成立專案小組,依兩岸合作機制,前往福建省公安廳進行情資交換、了解相關案情發展。
他指出,專案人員已取得報案人和相關人員調查筆錄、醫療、現場勘查采證記錄和相關物證鑒定等資料,等胡姓男子說明后,了解案發原因,將向大眾報告后續案件發展。
楊源明透露,案發后,專案小組依據相關調查資料,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查發現,胡姓男子案發前,在臺灣2家保險公司投保,目前已有1家保險公司報案。
據新華社報道,福建省公安廳28日在福州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臺灣居民胡其揚聲稱在大陸‘被搶劫傷害’”案件情況,福建省公安機關查明,胡姓男子聲稱在大陸“被搶劫傷害”系自傷自殘行為。(記者 董會峰 陳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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