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曾利明)國家衛生部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今天透露:將在公立醫院設置藥事服務費,切斷藥品購銷與醫院、醫生收入之間的聯系,逐步改革公立醫療機構“以藥補醫”機制,正確引導醫生處方行為,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
這位關負責人稱,藥事服務費是指對醫生和藥劑師的處方、處方審核、藥品調劑、管理等工作所應給予的報酬,是為合理彌補醫院藥事服務成本、維持醫院藥房正常運轉而設立的收費項目。藥事服務費是藥物管理的基本成本和醫務人員藥事服務的技術勞動價值。
他稱,由于監管制度缺陷和公共財政投入嚴重不足,公立醫院收取藥品加成這一“以藥補醫”做法,助長了醫院趨利傾向,導致公立醫療機構的運行和發展嚴重依賴藥品收入,開大處方、多用藥、用貴藥現象的發生,加重了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的費用負擔。
他說,改革“以藥補醫”機制的就是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對公立醫院由此而減少的合理收入,將采取增設藥事服務費等措施,通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增設藥事服務費,是取消藥品加成后保證醫院合理補償的措施之一。
他解釋說,藥品加成和藥事服務費都是與藥品有關的收入,但它們的征收規則、功能和對醫院和醫生的激勵機制都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