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23日電 (記者白劍峰)衛生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發布《關于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選擇1—2個城市(城區)作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國家在各地試點城市范圍內,選出遼寧鞍山等16個城市,作為國家聯系指導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
《意見》指出,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公立醫院運行效率,努力讓群眾看好病。要按照“適度規模、優化結構、合理布局、提高質量、持續發展”的要求,堅持中西醫并重方針,統籌配置城鄉之間和區域之間醫療資源,促進公立醫院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切實緩解群眾看病貴、看病難問題。
《意見》要求,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相結合;堅持公立醫院的主導地位,鼓勵多元化辦醫;堅持發展、改革和管理相結合;堅持總體設計,有序推進,重點突破,系統總結;堅持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則,立足我國國情,鼓勵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創新。
試點包括九項內容: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加強公立醫院管理,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等。
公立醫院改革
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名單(鏈接)
東部地區(6個):遼寧省鞍山市、上海市、江蘇省鎮江市、福建省廈門市、山東省濰坊市、廣東省深圳市
中部地區(6個):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安徽省蕪湖市、安徽省馬鞍山市、河南省洛陽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
西部地區(4個):貴州省遵義市、云南省昆明市、陜西省寶雞市、青海省西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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