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鄒聲文 隋笑飛)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26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維護司法公正的情況時,就如何正確執行法律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作了詳細說明。
王勝俊指出,要堅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和適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刑法原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從有利于減少犯罪、增強群眾安全感、促進社會和諧出發,準確把握和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他表示,針對現階段刑事犯罪高發態勢,繼續堅持依法“從嚴”懲治的一面,對那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集團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堅決依法嚴懲。對于走私、集資詐騙、侵犯知識產權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貪污賄賂、瀆職等嚴重職務犯罪,以及民眾反映強烈、嚴重危害民眾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偽劣農資犯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犯罪,堅決貫徹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罪該判處死刑的,堅決判處死刑。
他指出,要從懲治腐敗和維護穩定的高度,對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和其他職務犯罪,嚴格依法正確適用非監禁刑。
王勝俊表示,同時也要注意依法“從寬”處理的一面,對那些社會危害不大、主觀惡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寬情節的,以及較輕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從寬處理。寬嚴都要依法進行,寬嚴都要落實到位。切實做到審時度勢,體現區別對待,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