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記者 萬宇】韓國群山海洋警備安全署24日表示,因“非法捕撈”被法院裁定沒收的中國漁船“魯威高漁60300號”公開拍賣工作已經結束。全羅南道一家廢船處理商以約67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94萬元)收購漁船,并從當天起對船舶進行解體,拆解后的廢鋼將賣給其他企業。
韓聯社24日稱,“魯威高漁60300號”去年12月安裝鐵窗作為“抗法屏障”,在韓方認定的專屬經濟區(EEZ)非法捕撈,被海警發現后割網逃逸。韓國全州地方法院群山支院后來罕見地以保護漁業資源和維護主權為由裁決沒收該船。
韓國政府9月通過了“關于對外國人在專屬經濟區漁業活動行使主權的法律”修訂案。修訂案規定,外國漁船被發現在韓國專屬經濟區非法捕撈,將被處以3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9萬元)罰款。此外,若發現外國人未獲得韓國、本國許可在韓國專屬經濟區進行捕撈,執法單位必須沒收其漁船、漁具、捕撈物。韓國《朝鮮日報》旗下電視臺稱,按規定,中國漁船被扣后應繳納最多3億韓元的罰款才能贖回,許多船主干脆放棄漁船。報道稱,仁川海警今年扣押的106艘船中只有78艘繳納了罰款。報廢漁船原先由韓國國庫撥款處理。
韓國紐西斯通訊社稱,僅因涉嫌非法捕撈就被判沒收漁船在韓國比較罕見,以報廢為前提拍賣漁船也是首次。該報道認為,能否杜絕非法捕撈關系到海警部門的“生死存亡”。因2014年在“世越”號客輪沉沒事件中救援不力,原來的韓國海洋警察廳被撤銷,并入國民安全處下屬的海洋警備安全本部,行政地位遭降低。
韓國海洋警備安全本部最近驟然加強了對非法捕撈的打擊力度。11月初,韓國海警首次針對中國漁船使用M60機關槍射出600多發子彈。其后海警本部發布和實施新的《武器使用指南》,允許海警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暴力抗法時,可立即動用所有火力武器進行抓捕,并允許“先開火后報告”。
據韓國中部海洋警備安全本部10月發布的數據,今年在韓國西部海域“北方界線”一帶“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較去年已經大幅減少。今年1月至9月,在這一區域捕撈的中國漁船有3.1781萬艘,日均116艘,同比下降23.3%。9月進入捕蟹旺季后,單月出現的中國漁船累計為3540艘,去年同期為6701艘。10月1日至18日為2311艘,比去年同期減少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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