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在巴基斯坦伊斯蘭堡,巴總理吉拉尼(中)到達最高法院時揮手示意。新華社發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26日上午開庭,裁定總理優素福·拉扎·吉拉尼藐視法庭罪名成立,只是無需入獄服刑。
判定有罪但不實質性監禁,在一些分析師看來,看似一種“妥協”,但巴基斯坦法律規定被判有罪的人不得擔任議員,吉拉尼政治前景暫不明朗。
象征性服刑3分鐘
吉拉尼今年2月受到藐視法庭指控。先前,法庭要求他致信瑞士當局,重新審理針對總統阿西夫·阿里·扎爾達里上世紀90年代涉嫌腐敗案件;吉拉尼拒不答復法庭,以總統享有司法豁免權為由拒絕配合。
吉拉尼兩次出庭,為自己辯護。26日上午,他再次走上最高法院被告席。
最高法院全部7名法官出席庭審,首席大法官納賽爾·穆爾克宣讀裁決書:“證據表明,總理優素福·拉扎·吉拉尼藐視法庭罪名成立。”
穆爾克說,這一裁決“可能使總理蒙受嚴重后果”。他說,法庭判決,拘押吉拉尼至“法庭起立為止”。換句話說,法院決定象征性地把被告拘押在法庭,直至法官離席。美聯社報道,從法官宣判到法官離開法庭,間隔3分鐘。吉拉尼面帶微笑,站滿3分鐘,而后“刑滿獲釋”,離開法庭。
以申訴拖延
當天庭審安全保障極為嚴格,大約1000名防暴警察在位于首都伊斯蘭堡的最高法院外警戒。吉拉尼出庭前,大批支持者將他包圍,護送他走入法院建筑。一些人朝他撒玫瑰花瓣,以示祝福。
盡管“刑滿獲釋”,吉拉尼被判有罪已成事實,下一步焦點已由法院轉為他是否會被議會剝奪議員資格,進而自動失去總理職位。路透社援引吉拉尼律師團隊的說法報道,即便被判有罪,吉拉尼也不可能自動失去議員資格,因為他仍有機會提起申訴。當天庭審結束后,吉拉尼表示將提起申訴。
巴基斯坦今年底或明年初將舉行議會選舉,只要吉拉尼所提申訴被受理,他的總理任期可能不太會受到影響。
反對派或逼其下臺
吉拉尼是巴基斯坦歷史上第一名被法庭判定有罪的在職總理。依照巴基斯坦法律,藐視法庭罪最高可判6個月監禁。在一些巴基斯坦媒體看來,吉拉尼當天所獲“待遇”可謂最高法院的一種“妥協”。
另一些人認為,“妥協”實際上是法院的“狠招”,把燙手山芋轉移至別處。巴基斯坦《黎明報》知名專欄作家西里爾·阿爾梅達說:“我認為,這一裁決是把事情拖出法律舞臺而拋向政治舞臺。”
阿爾梅達推斷,下一步,議會反對派會以“被判有罪”為名目,發起推翻吉拉尼政府的運動。“反對派那邊會形成巨大壓力,還有媒體和民眾也會有人說‘他該回家’,”阿爾梅達說,“反正吉拉尼會遭受要求他下臺的巨大壓力。”(凌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