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國家關系必然會包含貿易摩擦,以及由摩擦引起的訴訟。這是理解美日歐就我稀土出口限制措施向世貿提出訴訟的一個必要角度。
世貿是現代國際體系中的一個重要制度,也是維護現有國家經貿關系能正常運轉必不可缺的制度。既然摩擦不可避免,向世貿起訴就是正常的,就像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有法院一樣。當中國與世界全方位接觸,摩擦必然增多,訴訟就會接踵而來。
一方提出訴訟,肯定是有理由的,至于這個理由是否充分,另當別論。目前對稀土這個案子,我們首先應當做的是了解美日歐的理由所在。這才能確保我們在應訴時更主動,才有可能取勝。一味批評或指責美日歐不講理,只能解一時之氣,未必對打贏官司有用。
美日歐沒有那么傻。如果明知沒有獲勝希望,他們是不會打這個官司的。按照世貿規定,任何國家都有權采用對某類產品提高關稅的辦法來保護環境,就像現在中國對出口稀土實施較高關稅一樣。但世貿還有另一個規則,那就是這類產品的價格必須國內外一致。正是在這一點上,中國沒有做到。美日歐告的并不是中國抬高了稀土價格,當然他們巴不得價格更低,而告的是不同價。這是政府的政策造成的“價格扭曲”。
有中國媒體引述英國《金融時報》社論的說法,說“中國政府加強稀土管控的官方理由是要進行行業整頓,這是合情合理的”。但卻忘了引述社論的另一段,即“中國稀土的海外用戶所支付的成本輕易就能比國內買家高出50%以上。這種價格扭曲,構不成有些人所擔心的地緣戰略威脅,但卻是世貿組織應當加以制止的。”這種省略式引述的結果是,中國讀者只看到其一,以為別人都是支持我們的,而忽視了另一面:美日歐在這個問題上狀告中國是有一定道理的。這對我們理解這場官司,以及更全面地理解現行的國際規則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