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的來龍去脈
2012年,美國迎來史上最燒錢大選。美國媒體估計,今年有美國總統選舉的總體花費將達到創紀錄的60億美元。這個數額比東非國家盧旺達一年的國民生產總值還要高。為了贏得選舉,美國總統參選人正在通過所謂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之名瘋狂籌資。
美國法律曾有規定,為了防止富人操控總統選舉,個人向總統競選人捐款的上限為2500美元。不過,這個限額早已成“老黃歷”。2010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公民聯合組織訴聯邦選舉委員會一案作出的終審裁決稱,政治捐助是言論自由的一種表達方式,它不僅涉及個人捐款,同時包括所有企業、利益團體或工會組織。這項決議意味著,企業和團體只要不把錢直接給候選人,而是把資金用于各項支持候選人的活動上,就可以無上限的使用金錢支持選舉。僅幾個月后,另一場官司的判決讓獨立的組織也獲得了同樣的權利。只要不直接跟競選人有協定,這些組織就可以無限制地用金錢舉辦支持候選人的活動。這直接導致了
伴隨這一判決,旨在為競選融資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應運而生。這種超級委員會可以無限額地接受捐款,無限額地為特定總統競選人助選。這些委員會可以為政治競選活動籌集和投入無限數目的資金,只要這些資金的開支用途不是由政治候選人協調的就可以。在今年的總統大選中,新的捐款限額沒有上限。這意味著富人在本屆大選中的決定性力量前所未有。媒體評論說,美國法律最近的變化意味著少數富有美國人可能正在通過使用籌集的數以萬計的美元控制美國的總統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