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歲老人多次起訴離婚 深圳法院最終依法判離
本報記者 唐榮
家住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的張某與李某已結婚54年。2013年,張某先后3次到法院起訴離婚,因孩子們的介入,張某又撤訴了。今年,已年滿81歲的張某再次來到福田區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
2017年初,福田區法院接到張某起訴離婚請求后,傳交到“婚姻調解室”平臺進行集中處理。負責張某案件的調解員黃女士是一名心理咨詢師。她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她是從福田區婦聯專業隊伍中選派常駐法院進行全面調解、調查并提出專業意見的人民調解員。像張某這樣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一般涉及到當事人的情感疏導等多領域的專業問題,她首先會給他做情感疏導,心理救治,化解雙方的對立情緒,縮小當事人爭議的焦點范圍。希望通過訴前、訴中、訴后三種機制對案件進行分析、調解,化解。
黃女士說,她多次上門家訪,從多角度勸說老人,并與張某和他的3個孩子一起進行調解談話。張某的3個孩子也希望老人能夠撤訴,并表示可以滿足老父親的愿望和要求,但還是遭到張某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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