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yè)游民謊稱清華大學高材生 以幫老鄉(xiāng)撈人為名由行騙
記者 柏立誠
云南網訊 只有小學文化的雷某,謊稱自己是清華大學高材生,冒充紀委書記,并自吹可以幫老鄉(xiāng)從看守所撈人,四處行騙。由于急于到萬達廣場瀟灑,1萬元錢一到手,雷某就大失禮節(jié),不顧出門相送的老鄉(xiāng),招呼都不打,一路小跑,橫穿馬路,打了一輛電單車,揚長而去。滿腹狐疑的老鄉(xiāng)于是報了警。近日,雷某被五華區(qū)人民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無業(yè)游民4“進宮”
今年29歲的雷某,家住昭通,小學文化,無業(yè)。雖然歲數(shù)不大,但在行騙這個行當里已經混了9年。雷某第一次被判刑是因為詐騙,刑滿釋放后第二年又犯事,第二次“進宮”還是詐騙。前兩次犯罪,雷某都是虛構有親戚在政府部門工作,第三次行騙他冒充司法人員。原以為3進宮能終結他的行騙之路,沒有想到雷某行騙成癮,就在第三次被放出來剛好5個月,他又“重操舊業(yè)”。雷某把自己包裝得一次比一次有來頭,這一次行騙是冒充清華畢業(yè)的高材生,把自己裝扮成紀委書記,不僅工作好還本事大,能幫忙從看守所把人撈出來。
2016年3月的一天,雷某在網上查詢了某保險公司的電話,據(jù)他說想給多病的父親買份保險。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后,第二天保險公司的業(yè)務主管陳某就用自己的手機回復給雷某,并約雷某到公司詳談。
雷某到了保險公司后說,自己想給準岳父和女朋友買保險。陳某滿心歡喜地給他做了計劃書,在交談中,雷某透露自己是清華畢業(yè)的,在紀委工作。
也許是為了盡快促成這筆業(yè)務,陳某說公司有個小周也是雷某的老鄉(xiāng),要介紹給雷某認識。小周聽雷某確實是自己老家口音,就熱情的和雷某搭話,并互相留了電話。
假“紀委書記”露餡
小周聽說雷某在紀委工作,問他在老家有沒有關系,自己的姐夫因為受賄被關在昭通某看守所,看看能不能找關系把人放出來。
雷某就說自己在老家有人,這事可以操作,第二天就能出來,但是需要出保證金和差旅費。
小周感覺遇到了“貴人”,還要留雷某吃了午飯再走,雷某很忙的樣子說要走,小周就送雷某下樓。
按照雷某的要求,小周立馬打電話給姐姐,要姐姐把一家人的身份證號碼用短信的形式發(fā)了過去。
當天下午4點左右,小周就馬不停蹄地趕到北市區(qū)姐姐的住所,因為她已經約好了這個“紀委書記”在姐姐家商討撈姐夫的大事。
隨后,“紀委書記”打著一輛電單車來到小周姐姐所住的小區(qū)門口,對方還幫忙出了40元的電單車費。
到家后,雷某說:“我是紀委書記,這事能成。”他保證明天就能把人從昭通帶到省公安廳,叫兩姐妹明天下午2點半到省公安廳去接人。“紀委書記”還保證贓款不用上交了,就交5000元保證金,只要小周姐夫3年內不犯事,保證金還可以退還,還叫她們注意,電話3年內都會被監(jiān)控。
看到“紀委書記”辦事如此得力,救夫心切的姐姐立馬從家里拿出5000元的現(xiàn)金交給雷某。雷某說,他要安排人下昭通去提人,這個差旅費該姐姐出。小周姐姐又立馬拿出5000元現(xiàn)金交給了雷某。
拿到錢后雷某急著要走,他說要盡快安排人下去辦事。姐妹倆送“紀委書記”下樓。剛到馬路,雷某可能因為興奮和激動有點演不下去了,直接出戲,趁著過馬路的空檔跑了起來。小周覺得他有點反常,就去追雷某。雷某跑到路對面打了輛電單車就揚長而去,到萬達廣場瀟灑去了。
小周才意識到上當了,于是姐妹倆報了警。
10天后,警方在雷某的老家將其抓獲,騙來的1萬元已經被花光。
一審
被判刑兩年
姐妹倆才發(fā)現(xiàn)雷某行騙的時候身份證上的名字都是假的。公訴機關指控雷某犯招搖撞騙罪。
五華法院審理認為:雷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雷某曾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以后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據(jù)此,五華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雷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贓款繼續(xù)追繳。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