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農村大齡男子急于結婚的心理,通過媒人介紹男女雙方見面,在相親過程中“組團”冒充女方親屬,索取彩禮后再與男方斷絕“關系”,一個別有用心的詐騙團伙利用這種方式作案十余起,非法獲利120萬余元。8月3日,江蘇省睢寧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王蘭、胡光才等6人提起公訴。
小伙“姻緣”速來
家住江蘇省連云港市某村的馬龍(化名),年近三十依然單身,這讓父母非常著急,四處托人為兒子介紹婚事。“附近村鎮沒什么合適的姑娘,我認識一個睢寧縣的媒人王蘭,找她試試。”村里一位熱心人向馬龍的母親建議。馬龍母親輾轉找到王蘭,王蘭一口應承:“我正好有個女兒未出嫁,你們就來我家見一面吧。”這讓馬家人喜出望外。
2015年10月,馬龍和母親、叔叔等人乘車來到睢寧縣王蘭家,家里還有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年輕女子。王蘭介紹,兩人分別是她的前夫和他們的女兒丁艷。聊天中,馬龍感到丁艷對自己似有好感,兩人相談甚歡。
三天后,王蘭和丁艷按照約定到馬龍家“相家”。原本擔心自己家境一般,會被女方嫌棄,不料王蘭母女對馬家一番察看后,當場就應允了這門婚事。王蘭提出,按照當地風俗,男方要給女方1.1萬元的“見面禮”及8萬元的“彩禮錢”。眼見兒子婚事有了著落,馬龍的父母喜不自勝,東拼西湊將9萬余元現金交給王蘭,雙方很快商定了結婚日期。
“女友”身份是個謎
馬家人興高采烈地籌備著婚事。他們并不知道,僅隔十余天,王蘭帶著丁艷又出現在另一相親現場,二人不再以母女相稱,丁艷搖身一變成了“胡敏”,王蘭則是“胡敏”的表姑,相親的男方是來自安徽省固鎮縣的張松(化名)。在隨后的飯局中,“胡敏”的爺爺、大伯、姑姑、表妹等親屬一一出席作陪。有如此眾多的“親友團”,張松及家人絲毫未對“胡敏”的身份產生懷疑。
“相親”成功后,王蘭等人故伎重施,向張松索要見面禮及彩禮錢。交往期間,“胡敏”又多次向張松索要手機、電腦、衣物等。為了能早日成婚,張松對“女友”有求必應,共計花費11萬余元。
眼見婚期將至,“胡敏”對張松的態度突然冷淡下來,以各種理由將婚期一拖再拖。最后,“胡敏”和王蘭的手機均打不通。意識到被騙,張松報警。經偵查,警方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涉嫌詐騙的王蘭等人相繼被抓獲歸案。
“組團”騙婚套路深
王蘭,睢寧縣農民,案發時50歲,曾因拐賣婦女罪、詐騙罪獲刑。刑滿釋放后的王蘭不思悔改,仍盤算著詐騙錢財。近幾年,隨著農村大齡“剩男”增多,一些男子為了能娶上媳婦,不惜花費高額彩禮錢,這讓王蘭看到了“商機”,便打著“說媒”的旗號伺機行騙。為使相親過程演得逼真,王蘭決定“組團”行騙。同鄉胡光才、莊艷、徐剛、朱雪芳等人先后被其“收歸麾下”。之后,王蘭的前夫丁正軍、女兒丁夢也相繼加入。為防“家庭成員”被鄰里識破,他們多選擇外鄉男子作為目標。
該團伙作案時,或通過親友關系或通過各村的“媒人圈”,有意散布“手頭有待嫁女”的信息,一旦有男方上鉤,他們便將相親地點定在王蘭或胡光才家中。行騙前,他們進行角色分工:莊艷、丁夢、朱雪芳使用假名輪流扮演“相親女”,年齡稍大些的王蘭、胡光才、徐剛等人,則充當女方父母或其他親屬,組成“臨時家庭”。既有本地熟人介紹,又實地察看了女方家庭,自然讓男方吃了一顆“定心丸”,以至于該詐騙團伙屢屢得手,近一年時間連續作案10余起。
2017年3月,公安機關對王蘭、胡光才、莊艷、丁夢、徐剛、朱雪芳6人以涉嫌詐騙罪移送審查起訴,其余人員的犯罪事實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辦案檢察官提醒,男女青年在“相親”“訂婚”等過程中,要注意核實對方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身份信息是否真實,對短期內索要大額錢財的行為應提高警惕,謹防被騙。
(原標題:別人眼中的“剩男”,她卻看到了“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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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