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8日電 備受社會關注的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將于今日上午在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不公開開庭審理,嫌疑人高承勇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侮辱尸體罪四項罪名。該案或不會當庭宣判。
1988年至2002年,甘肅白銀市和內蒙古包頭市接連發生11起強奸殘害女性系列殺人案,導致11名女性被害,受害人中還包括一名8歲的女孩。該案于2001年8月被列為公安部部督案件。
案發后,警方對兇手的追蹤一直沒有停止過,警方從被害人的社會關系入手調查,并根據犯罪現場對兇手進行刻畫,將嫌疑人圈定為1966年至1974年出生的男性。后來,這一范圍擴大至1958年到1975年出生的男性。追兇28年,人工對比至少十萬枚指紋。
距離首次作案28年后,去年8月,高承勇在白銀市工業學校一小賣部被警方抓獲。高承勇交代了其在白銀、包頭性侵殺害11名女性的犯罪事實。
據當年參與白銀連環強奸殺人案專案組的警官介紹,抓獲高承勇,突破口是家族基因比對。高承勇家族的一個人被外地警方抓獲后,在比對基因時發現該人基因和白銀連環強奸殺人案嫌疑人基因相似度很高,辦案機關在海量信息中找到與高承勇相關的關鍵信息,通過提取他的指紋和DNA,與當年命案現場留下的指紋和DNA進行信息比對,就此確定了他的嫌疑人身份。
針對該案件,7月17日上午,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案件情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趙永奇介紹,被告人高承勇涉嫌犯故意殺人案,由白銀市公安局偵破,其于2016年8月27日被白銀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白銀市公安局逮捕。隨后,白銀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高承勇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侮辱尸體罪,向該院提起公訴。
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書和案卷、證據后,依法就案情進行了程序性審查,符合受理條件,于2017年5月2日依法受理該案。
白銀市中院披露,為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行使,已為其指派援助律師,并依法送達了起訴書副本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此外,院方還依法告知被害人近親屬有權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各被害人近親屬均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并委托訴訟代理人。
鑒于高承勇連環殺人案社會關注度高,作案情節惡劣,案情非常復雜,白銀市中院還邀請到公安局機關和檢察機關刑偵、技術、公訴等相關人員,就該案事實證據等方面情況進行溝通協調,形成了補查證據意見,查缺補漏,確保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經得起考驗。
甘肅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介紹,在開庭前3日,法院已將案由、開庭時間、開庭地點依法告知了相關訴訟參與人。高承勇連環殺人案,由于涉及大量隱私及規范性法律文件,案情復雜,因此不公開審理。同時,該案案情復雜,時間久,或不會當庭宣判。
針對此前網傳“高承勇希望捐獻自己的器官”的消息,趙永奇回應,截至目前,高承勇并未向合議庭提出捐獻器官的申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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