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天,關于“校園貸”的最大新聞是,“正規軍”將進入這一市場——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相繼推出校園金融貸款產品。
對于國有大行的進入,不少人認為將成為“校園貸”的拐點。然而,一直以來受“裸條”“高利貸”等影響,“校園貸”依然存在一些問題。近日,《法制日報》記者采訪了吉林省部分高校在校大學生,了解他們眼中的“校園貸”。
借錢容易還錢難
“急速30分鐘放款”“無抵押,無擔保,借款模式更靈活”“三步到賬,比你想象的簡單”……
記者在手機上搜索“校園貸”,瞬間出現數十款App程序。記者下載了一款“校園貸”App,按照程序要求進行了注冊,很快獲得了賬戶名和登錄密碼。登錄成功后,在主界面上展示著很多貸款方式,記者隨意選擇了其中一款,貸款3000元,系統自動分成20期還款,第1期本金加利息還款243元,第2期還款235.5元……第20期還款154.65元,累計還款3960.91元。也就是說,此次貸款要多拿出960余元作為利息。
接下來的借款程序相對比較容易,綁定銀行卡后,通過人臉識別驗證、預留親屬的手機號碼等程序,不到20分鐘,記者就可以完成貸款操作。
“我現在每月還在還款呢,只因為相中了個手機,不敢跟家人要錢,就私自貸款了,現在感覺壓力挺大的。”小王是長春市某高校大二的學生,3個月前,他向某貸款平臺借款2000元,購買了一部近3000元的手機,如今每月雖然還款不到300元,但都是從生活費中節省下來的。
“這事雖然家里人不知道,但也給了我一個教訓。以后我要控制好自己,根據自己的實際能力去消費。”小王說,最痛苦的日子就是每月中旬還款之前,有時候實在拿不出錢,還得向同學伸手借錢。
“‘校園貸’的事情新聞報了很多,也挺嚇人的,好在我身邊的同學沒有參與的,我們對自己的消費欲控制得比較好。”28歲的小陸是長春市某高校的在讀研究生,她告訴記者,自己家庭條件一般,每月家里提供的生活費雖不是很充裕,但通過自己做兼職,因此每月的花銷還算充盈。
“好手機、好衣服我也想要啊,但想想自己實際情況,不敢向貸款伸手,以后也絕對不會跟貸款平臺有任何關系。”小陸說起“校園貸”直搖頭,她表示,可能是學校相對較好,身邊的同學個人素質及消費欲控制較好,沒聽說身邊的人向“校園貸”借款。
詐騙瞄上“校園貸”
用學生個人名義貸款,幫著別人刷單,之后貸款不用自己還,還能獲得一定的好處費,這樣的“餡餅”就掉在長春市某高校的十幾名大學生身上,只是很快就變成了陷阱。
2016年8月,長春市高新公安分局陸續接到某高校10余名學生報案,稱通過該校學生魏某等人介紹,認識了申某,申某以讓大學生幫著刷單提升業績為由,誘騙學生下載“優學貸”“學加分”等20余個大學生貸款軟件,并利用大學生的身份申請貸款或貸款購買手機。申某對辦理貸款及貸款購買手機的學生每單給100元,并謊稱所有貸款不需要學生本人償還。但申某接到學生所貸的錢款或手機后,只給學生還了一期或幾期,就不再給學生繼續還款,之后更換手機號玩起失蹤。得知受騙的大學生們苦不堪言,不得不到公安機關報案。
經警方調查,2011年11月至2016年9月,被申某詐騙的學生達到百余人,涉及長春市七所高校,涉案金額300余萬元。
“該案件的被騙者全部是在校大學生,涉案金額巨大,影響較壞,學生們每天面臨著貸款公司的催款,給被騙學生帶來了沉重的思想負擔。”辦案民警說。
2016年9月16日,在辦案民警的努力下,申某落網。經訊問,申某對其利用學生注冊貸款軟件實施詐騙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辦中。
據吉林省公安廳統計,從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底,吉林省公安機關集中開展嚴厲打擊“校園貸”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共破獲各類“校園貸”案件193起,打掉“校園貸”詐騙團伙3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1名,有效遏制了“校園貸”違法犯罪活動發展勢頭。
宣傳教育不可少
吉林省高校在應對“校園貸”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我們不是怕擔責任,而是出于愛護我們學生的角度去考慮,不能讓‘校園貸’在我們學院出現。”4月21日,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董事長李連海召集學院各級領導以及全校輔導員,就“校園貸”在全國部分高校造成的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召開專門會議。李連海說,輔導員可以根據學生的表現情況進行調查,如果發現有學生參與了“校園貸”或相關的情況,應及時如實向上匯報,學校絕對不會給學生和輔導員任何處分,學校還會通過法律途徑幫助學生解決問題。
據記者了解,長春市內的其他高校也針對“校園貸”存在的問題對在校大學生進行各種宣傳和教育。
“‘校園貸’的諸多平臺絕大多數都是合法的,是經過金融管理部門審批和允許的,所以對待這個問題,應該從多方面入手進行管理。”曾主辦過“校園貸”詐騙案的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政治處副主任李國忠說,現在的貸款平臺非常多,在行業監管上肯定也存在漏洞,于是就出現了“裸貸”“高利貸”等問題,因此加強行業監管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對貸款人尤其是大學生的思想教育也需要加強。對于真正需要用錢的學生來說,貸款平臺提供了方便條件,但學生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去消費,否則就會陷入無法還貸、被人討債的境地。
“尤其不能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不能相信幫著別人貸款還能拿一定好處費這樣的說法,稍微明些事理的人都不能這么做。”李國忠說,加強大學生思想教育十分必要。
監管引導解決亂象
針對在校大學生的“校園貸”問題,吉林省公安廳始終把宣傳防范和嚴厲打擊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據了解,為提升在校大學生金融安全知識,增強校園網貸風險防范意識,吉林省公安機關通過媒體,利用微信、微博等載體,全力開展宣傳活動。各級公安機關密切與金融、教育部門和吉林省內32所高校溝通聯系,走進校園,利用吉林省發生的典型案例為在校師生開展“校園貸”違法犯罪防范知識宣講,提醒在校大學生警惕陷阱。
吉林省公安廳積極探索建立“校園貸”違法犯罪治理長效機制,確保發現一起、打擊一起、處置一起,把“校園貸”案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初始階段。
對于如何解決“校園貸”帶來的亂象,吉林省公安廳經偵專家表示,需要監管與引導并重。公安經偵部門需要會同銀監部門在加強對校園不良網貸平臺監管和整治的同時,鼓勵和引導正規金融機構基于商業邏輯,開發新的大學生群體的金融產品,替代違規“校園貸”,監管和引導雙管齊下,從根本上解決“校園貸”亂象。(張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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