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集鄉是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鄉鎮,1.8萬人口,3.95萬畝耕地,經濟發展水平低。可就在這個人均年收入不足萬元的窮鄉鎮,卻出現了一位“千萬元”級別的貪官。他就是于集鄉原黨委書記、鄉長劉傳銀。任職10年,他利用職權侵吞各類公款823萬余元,另有1082萬余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近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法院以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依法判處劉傳銀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200萬元。劉傳銀當庭服判。
盯上財政撥款,10年侵吞800余萬
劉傳銀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師范學校畢業后從事過文教職工、縣政府辦公室秘書、鄉黨委副書記等職務。2005年至2015年3月間,擔任陵城區(時為陵縣)于集鄉黨委書記、鄉長。
在劉傳銀任職于集鄉“一把手”的10年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上級政府沒少給于集鄉的企業下撥扶持款,而這些款項卻成了劉傳銀眼中的“肥肉”。他要么伙同他人或自己直接從上級撥款中截留一部分;要么將扶持款先發給企業,再想方設法從企業要回來。
被劉傳銀裝進個人腰包的不僅僅是企業扶持款,其他各種補償款、一事一議款等,也都難逃他的手掌心。借他人承包工程虛列開支,甚至偽造工程,凡能想到的由頭,劉傳銀都用上,為的就是將公款據為己有。
據檢察機關查明,劉傳銀在擔任于集鄉黨委書記、鄉長期間,共非法侵吞公款823萬余元,同時,扣除其合法收入后,有1082萬余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