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1月25日報道臺媒稱,春節到,面對家人“催婚令”,大陸“租友回家過年”生意紅火。
據臺灣《旺報》網站1月24日報道稱,在大陸,每到春節前夕,在外工作的子女還沒回家,父母早就打電話催婚。于是不少人為了怕難得回家一趟,還被家人“疲勞轟炸”,干脆租個男友或女友回家過年。遼寧沈陽一家業者表示,最近“租女朋友”回家過年的業務相當火爆。
想租女友的男子在介紹所想看“租約”或對方都被拒絕。介紹所人員撥通了電話,讓男子和對方說,但電話那頭是女子的媽媽,說同意女兒“出租”,但一定要先講好“怎么租?”
介紹所人員說,如果想要價格低一些,當然也行,但只能純讓對方父母見一面,不提供其他服務,就算是陪家人喝一杯啤酒也不行。
也有業者表示,有些女子可以免費,但前提是“如果對方長得像劉德華一樣!”
報道稱,在租友網上,租男友或女友都有,每張女孩都有個名字。“情話膩心”“花太濃”“朵兒”“海棠”都有,還會注明自我“特色”是“標準”“苗條”或“豐滿”,不但可以區隔市場,還可提高“出租率”。
租女友為何會有如此多的“貨源”,有女子表示自己過年反正不回家,多賺些外快也好。也有人說,春節可以到處去玩,有人出錢又有吃喝,每年去不一樣的地方,有何不好?
據臺灣《旺報》網站報道,租個女友回家過年,結果“往往差很大”。有人拿了錢就跑,也有人看對眼了結婚。律師則稱,租女友不受法律保護,發生意外難維權。更難監管的是,出租女友或暗藏色情交易。
報道稱,租女友回家過年,有的需要簽協議,有的則只是口頭約定。這種現象已經存在多年,也出了不少問題。
租女友并不完全是壞結局。在廣東一家企業工作的男子,去年春節為躲開家人催婚,就花錢租個女友回家“交差”,沒想到兩人經過短暫幾天相處,居然情投意合,走進禮堂。
被逼婚 新華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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