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頭緊缺錢花,幾人合謀租車沿路偷狗,在被村民發現后,竟持刀與村民對峙。近日。經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張繼洪有期徒刑三年,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萬偉有期徒刑十個月,分別并處罰金2000元。
因手頭缺錢想弄點錢花,2015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張繼洪等人商量偷狗販賣,于是他們帶上事先準備好的弩和麻醉針,租了一輛汽車前往附近鄉鎮沿路射狗,待狗被麻醉后拖上車殺死。被村民們發現后,張繼洪等人棄車逃離現場。2016年2月1日,張繼洪、萬偉等人又共謀偷狗賣錢。張繼洪開車搭載萬偉等人一路上偷了8條狗,當他們駕車行駛到畢節市七星關區撒拉溪鎮作案時,被當地村民開車圍堵,張繼洪見狀竟持刀威脅圍堵村民,隨后被公安民警抓獲。
到案后,張繼洪、萬偉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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