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日電 環境保護部網站3日消息,環保部、商務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加強二手車環保達標監管,推進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通知提出,除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國家要求淘汰的車輛外,對于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安全檢驗有效期內,并經轉入地環保檢驗,符合轉入地在用車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各地不得設定其他限制措施。環保部門要建立二手車環保檢驗信息管理檔案和核查機制,嚴防超標排放車輛造成污染轉移。
通知要求加快推進二手車環保信息聯網工作。各地應督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嚴格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標準要求,并將排放檢驗數據和電子檢驗報告上傳環保部門,出具由環保部門統一編碼的排放檢驗報告。二手車轉出地環保部門應及時將相關車輛信息移交轉入地環保部門;轉入地環保部門應對二手車上線排放檢驗實施在線監控,實現檢驗數據實時傳輸、及時分析處理。
此外,通知還提出要加強二手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環保部門對排放檢驗機構實行“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開查處結果)的監管方式,重點加強對二手車轉入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依法嚴肅查處違法排放檢驗機構。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