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干部與村民勾結,3年套取2000萬國家征地補償金;一個棚戶區改造項目就“放倒”18人……近來,四川查處多起基層干部套取征地拆遷補償案件。
一線工作人員合伙
2015年4月,一封反映攀枝花市東區銀江鎮阿署達村民事糾紛的舉報信,引起東區檢察院反貪干警注意。順著這一線索,該村涉及32人的非法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窩案浮出水面。
案件涉及5名國家工作人員、3名受委托公務人員、8名村社干部及16名村民。涉案金額從1萬元到100萬元不等,共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2000萬元。
記者調查發現,往往一線工作人員合伙犯罪。廣元市利州區解家巖棚戶區改造項目中,涉案的村組、社區、街道辦、拆遷辦共18名工作人員被一網打盡,18人受到黨紀處分,7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繳資金450余萬元。
征地拆遷尚不完善
多位紀檢干部和檢察干警表示,當前各地征地拆遷補償的政策規定還不完善,土地權屬的確認、青苗或附著物的清點、補償標準的確定等關鍵環節還存在盲區大、漏洞多等問題。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盧建軍建議,基層需盡快制定嚴密的工作流程,明確劃分參與征地拆遷補償工作人員的責任,規范征地分類、勘查丈量、資金發放等關鍵環節操作流程。
四川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特別是脫貧攻堅領域內的相關問題,四川將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切實增加群眾的獲得感。
揭秘
干部村民搭伙求財自編“水下面積”
攀鋼尾礦擴容技改項目征地時,部分土地已被尾礦庫的水淹沒,很多村民都稱家里有“水下面積”。由于“水下面積”無法實地丈量,一些村民便將工作組請出來吃飯拉關系,在測量土地時編填數字。
虛列“無主墳地”
按照規定,征地項目附屬物屬于重點補償對象,部分基層干部及工作人員無中生有,在被征地塊上虛列無主墳、魚塘、林木等附屬物,騙取補償款。
謊報“拆遷對象”
個別基層干部和工作人員利用認定、審核、統計拆遷對象戶口信息的職務便利,故意錯報拆遷戶人數,瞞報戶口變動情況,甚至虛報無房、無戶的“空掛戶”為拆遷對象。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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