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一女子吳某為能夠移民國外過上好日子,通過社交網站結識一名美國男子,并跟這名男子結婚。可等到辦理簽證時才發現,丈夫居然是一名靠領取政府救濟金生活的殘障人士。而更令吳某后悔的是,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浪費了她12年的青春。近日,經經開區人民法院判決,吳某終于結束了這段跨國婚姻。
經開區女子吳某原是一單身母親,跟前夫離婚后獨自帶著女兒生活,長期在廣東打工,日子過得很艱難。為了能讓女兒和自己過上更好的生活,吳某想到移民美國。
2003年9月,經婚介介紹,吳某通過社交網站與一名名為KEVIN的美國籍男子相識。為解決語言溝通障礙,吳某特地聘請了一名翻譯,通過這名翻譯,兩人一直在網上保持著聯系。
2004年,KEVIN兩次來到中國,與吳某見面并辦理了結婚登記。此后,兩人過起了異地夫妻的生活,平時通過網絡保持聯系, KEVIN還每月給吳某400美金的生活費用于辦理去美國的相關手續。
從2005年開始, KEVIN便幫助吳某著手辦理移民事宜,事情看起來按部就班。但到了2005年底,吳某的出國簽證被美國領事館拒簽。
此時,吳某才得知,KEVIN在美國一直是依靠領取殘障人士救濟金生活的,根本沒能力為自己成功辦理移民手續。而她自己,則根本不符合去美國簽證的條件。為此,吳某與丈夫KEVIN多次發生爭執,直到后來兩人完全失去聯系。
在這段長達12年的跨國婚姻里,吳某獨自帶女兒生活,這段目的不純的涉外婚姻不僅沒有為吳某改善生活,反而耗費了其多年青春年華。去年7月,吳某從廣東回到家鄉常州,以多年未見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與KEVIN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吳某以出國移民為目的,通過他人在網上認識了被告,領取結婚證。吳某在出國申請被拒簽后,便與被告失去了聯系至今。結合原、被告婚姻基礎,婚后生活等情況分析,原、被告之間的夫妻感情確已經完全破裂。
綜上所述,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庭對該案依法缺席判決,判令吳某與被告KEVIN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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