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等12部門日前聯合出臺文件,提出一系列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政策措施,以破解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崗位不明確不規范、職業發展空間不暢通、薪酬待遇水平較低、職業地位不高等瓶頸問題。
這份《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合理確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薪酬待遇。各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整體工資水平,制定并適時調整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和企業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薪酬指導標準。將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急需緊缺和重點人才引進范圍,按照規定享受戶籍落地、保障房申請等相關優惠政策;在選拔申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時要充分考慮符合條件的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為暢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晉升空間,《意見》要求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職級體系,通過考試取得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進一步打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職級體系相銜接的政策通道。
此外,《意見》提出,要加大社會宣傳、表彰獎勵、選拔使用等工作力度,關心艱苦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成長發展。對錄(聘)用到艱苦地區工作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同等條件下在提拔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聘用(任)時優先予以考慮。對在艱苦地區服務滿兩年報考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自愿長期留在艱苦地區工作的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當地政府部門要根據有關政策協助解決其住房、子女就學、配偶就業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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