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受害人小然簽署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申請書。
北青網10月19日消息,10月18日,百色性侵案三名受害人之一的小然(化名),與其援助律師吳暉,簽署了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申請書,趕在判決后法律規定的提請抗訴的最后一刻,向隆林檢察院寄出了相關申請。
今年10月1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杰強奸、詐騙一案,以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該案受害人曾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身份暴露,屢屢遭受二次傷害。在一審宣判當天未表達是否會向檢方申請抗訴。但一審宣判時,獲刑十六年的主犯王杰當庭表示不服判,王杰的行為讓其中一名受害女孩小然最終決定向檢察機關提出抗訴申請。
百色性侵案主犯王杰,十年前創辦“百色助學網”,私人向社會募捐700多萬元,號稱資助貧困學生近4600人。2015年8月,王杰被人舉報性侵女生、克扣善款,隨后被廣西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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