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有不菲的收入,但卻不給自己生活費,也不告訴家里的存款數額,吳老太一紙訴狀將共同生活了50多年的老伴林先生訴至法院,要求林先生每月支付自己扶養費3000元。
現年70多歲的吳老太訴稱,她和80歲的林先生結婚50多年了,因實在無法忍受林先生只顧攢錢不顧家庭的壞習慣,無奈向法院起訴離婚。吳老太說,自己沒有文化也沒有工作,林先生則是大學畢業,在一家國企上班,收入很是不錯。現在林先生已經退休,還做起了廢品回收的營生,每天早出晚歸,每天幾乎都見不到面。林先生雖然退休金加廢品回收的收入不菲,卻幾乎“一毛不拔”,既不愿意給自己生活費,也不愿意告訴自己家里的存款數額,經吳老太多次索要,林先生每次都極其不情愿地只給她幾百元。吳老太向法院表示,她作為林先生的配偶,沒有收入來源,林先生有義務給付其扶養費。
林先生對吳老太的起訴覺得不可理喻,他覺得自己只是比較節儉,在婚姻生活中并不存在什么較大的過錯。林先生表示,吳老太喜歡亂花錢,自己并不是不愿意給她生活費,只是覺得不應該給她太多,否則家里的錢都被吳老太浪費了。
近日,經過法官反復調解,最終吳老太與林先生達成一致,今后林先生每月給付吳老太扶養費2000元,吳老太對此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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