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審訊犯罪嫌疑人焦某松
8月10日19時20分,深圳警方在東莞市長安鎮將8月8日下午深圳市羅湖區解放路公共停車場內搶劫殺人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焦某松抓捕歸案,并于當晚押解回深。經過警方52小時的連續奮戰,8月8日停車場搶劫殺人案兩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
8月8日下午15時許,羅湖區解放路一公共停車場內發生一宗搶劫殺人案。深圳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后立即派員到現場處置,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曹某(男,24歲,江西人)在案發現場附近被抓獲,同時繳回受害人手提包一個,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隨后,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展開全面偵查,查找在逃嫌疑人的下落。經過大量縝密偵查和調查走訪,警方判斷另一犯罪嫌疑人焦某松(男,30歲,河南人)已逃往東莞,民警隨即趕往東莞開展進一步調查。隨著偵查工作的深入,警方逐步縮小目標活動范圍,最終在東莞市長安鎮霄邊村一出租屋內將其鎖定,并于8月10日19時20分許,果斷采取行動,將焦某松抓捕歸案。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曹某、焦某松交待,二人此前在北京務工時相識。今年7月底,二人通過網上聯系,約定一起來深圳找工作。8月1日,二人在深圳見面,連日找工作未果,身上財物全部用光,遂預謀進行搶劫,案發前購買了兩把水果刀,伺機作案。案發當日下午,二人行至解放路一停車場入口,看到受害人朱某玲獨自駕駛寶馬車駛入停車場,遂起歹念。當日15時許,朱某玲返回停車場取車時,曹、焦二人尾隨其進入停車場,在其剛啟動車輛后,立即上前實施搶劫,并用刀刺傷事主頸部,在搶走事主手提包后逃離現場。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焦某松已對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記者王星)